为深入推进《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精神落实,加大对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的支持力度,现就推进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2023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可以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企业申领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新招用符合条件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完成备案;
2、新招用员工在本企业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申报审核过程中该员工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企业新招用员工的个人身份未在其他企业申领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未申领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窗口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报名地址: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
联系电话:7166415